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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職場

耶穌的爆料者

美國《時代》雜誌早前公布2013年度風雲人物前十名。其中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被選為頭號人物,而美國政府監控案的爆料者史諾登(Edward Snowden)被列為第二。

原來爆料可以有這麼大的影響。在人類歷史中,基督信仰可說是由一件爆料事件引發的。《聖經-路加福音》22章一開始,就記載了祭司長和文士雖然想殺害耶穌,但卻懼怕支持耶穌的百姓,情況令他們擧棋不定。於是,使徒猶大(耶穌群體的局內人)就與他們商量,「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結果,當耶穌在逾越節的筵席後照常往橄欖山後,在黑夜中,在眾人都不在耶穌身旁時,猶大都帶了許多人來捉拿耶穌。

猶大是耶穌行蹤的爆料者,因著他的爆料,耶穌的支持者還未弄清事情的始末,耶穌已被連晚過堂審訊,兼被判刑。翌日,耶穌便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後第三天,耶穌復活,基督信仰從此開展。跟據記載,猶大出賣耶穌的行動資訊收了30塊錢,一般估計是約等於普通工人4個月的薪金,也就是3萬多元左右。我想,如果某甲為了區區3萬多元就出賣了關係到某乙生死的信息,某甲若不是與某乙有深仇大恨,就可能是視錢如命。然而,耶穌並非與猶大有仇,猶大也不應太窮。也許,在當時,耶穌在猶大眼中的市價就只值3萬多。

回到現代的市場中,人要真正認識耶穌,有沒有市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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