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神學

從莫特曼希望神學看職場神學的建構

引言
推動職場神學的同道強調神學理念必須與現實處境對話互動,筆者對此十分同意。不過,筆者擔心的是,假如強調現實處境的意思只是重覆宗教改革者對屬靈與屬世二元對立思維的批判,然後找幾個神學概念併合在一起,那麼這樣的神學言說就難以形成一種思想體系。當然在後現代思潮底下,有意見認為神學根本沒有完整思想體系;只有各自的故事表述,各人自說自話。但筆者仍然相信一個運動要產生長遠影響,需要有穩實的思想根據。

筆者在與錢北斗、胡仕揚兩位同道一同探討職場神學的時候,發現在反思職場生涯中,人不是純粹固定不變的存有;相反人會成長,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經驗,究竟職場神學如何跟這樣錯綜複雜的人生經驗對話呢?筆者曾經參考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的三一論探討職場神學的基礎,本文嘗試分享一些思緒。

莫特曼的人觀
希臘哲學把上帝思想為完美的存有,是永恆不變的。至於人,在未墮落前也是完美的。在這樣的思維主導下,人生甚至職場上的掙扎矛盾都是尋找、恢復那古老完美的境界。莫特曼的想法可不是這樣,上帝的完美不在於沒有觸及有限有罪的人生,亦不在於永不改變。相反,永恆的上帝願意道成肉身,經歷人生疾苦。

莫特曼傾向希伯來文化中關係性的神人觀念,上帝是有情的上帝,而上帝對每一個人都有一個計劃,這個計劃並非宿命論般決定人一生的路徑;卻是朝向上帝對每一個人最美好的旨意和目的。多瑪斯.亞奎那(Thomas Aquinas)認為上帝設計人生的目的(Telos),莫特曼亦有類似的看法。他更強調人的存有(Being)指向將來的完成,因此,人是動態的存有。人生下來就充滿不同的可能性,人要學習如何作抉擇,如何負責任地回應實存的處境。存在主義者並不關注過去或將來;最重要的是現在。莫特曼則放眼未來,從當下的人看到將要成為(Becoming)的那一位。

近年,機構或教會鼓勵職場上具豐富人生工作經驗的信徒作生命師傅(Life Mentor),就是要把他們縱橫江湖多年的經驗幫助後來者走一條更平順的路。生命師傅為人提供生涯規劃的意見,亦是從受導者的潛質預料將來的可能性。莫特曼強調人不是靜態的,相反是動態的。人與上帝和好,生命方向及內容改變,不斷朝向成長。

為甚麼單從創造論難以建立召命觀?
筆者並不同意單從創造論推論召命觀,原因是創造論與救贖論不能分割。我們可以從舊約聖經創世記找到上帝創造及安息的觀念,這些都是建構職場神學的重要資源,問題的關鍵是這些觀念與耶穌基督的拯救如何連結在一起?

一個從事神學研究的人會問:單從創造論推論召命觀,在基本教義和神學系統上,有甚麼好處和限制?莫特曼的希望神學對這問題有很好的提醒。他認為被神稱義的人不斷開放自己,成為神心目中的那個「我」。人天生下來就會成長,可以不斷學習、提昇自己,甚至改變自己。不過,人無法解決人性本身罪的問題;人需要從上帝而來的恩典,就是主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人的罪被赦免,才能稱義。所以,筆者認為從創造論推論召命,本身是正確的;但是必須加上救贖論的補充,才能夠把主耶穌基督救恩的重要性突顯。

為甚麼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前主席馬多夫(Bernard Madoff)設下騙局欺騙投資者呢?他豈不是熱心於紐約猶太社區的慈善活動嗎?他豈不明白猶太經典中創世記對召命及安息的教導嗎?為甚麼他仍然會欺騙上帝、欺騙別人呢?問題的關鍵並非他不明白召命的意義,而是人性中的罪惡慾念驅使他犯罪。

一個人知道工作乃召命固然重要,「知道並不等如實踐」的事實卻是令人困擾!所以,筆者認為我們不能單講人的可能性;而是應該強調「在基督裡」的可能性。主耶穌基督降世,是要拯救世人。當代新儒家學者認為人與天可以溝通相連,人擁有一種自我的超越性。當代人文主義同樣肯定人有開放性,人可以憑意志成為一個有道德和負責任的人。當代心理學者強調人能夠憑自己的能力實現自我。但是,高舉人文主義的人如何解釋那些具有專業知識及社會地位的金融機構高層為甚麼設計「雷曼」迷你債券呢?這群高層人士豈不是為公司撰寫動人的「使命宣言」嗎?他們高談闊論社會責任,為公司打造實踐使命的形象,難道他們不知道召命、不認識職場倫理課題;原來他們談召命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究竟人如何擺脫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態度呢?莫特曼強調由於主耶穌為他者而活;被稱義的人都要為他者而活。究竟人類的希望在那裡?莫特曼認為答案在耶穌基督的復活。莫特曼在《希望神學》出版後,探討人類希望根據的問題,他在《被釘十架的上帝》一書中提出耶穌基督的復活建基於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和受死。如此,他的希望神學就建基在十字架神學上,人類真正的希望就在耶穌基督的拯救,沒有這基礎,又如何談召命呢?

郭鴻標博士(建道神學院神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