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be on hands
職場倫理

社會責任

在我的職涯生命中,曾有幾年為城中的數家大企業作粉飾品牌的顧問,最常用的一招,就是利用各種不同的渠道對社會作出某些捐献,令市民覺得這些企業是注重社會責任的(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CSR),從而為企業建立正面形象,換取社會對企業的支持。對於這種基於企業本身利益作考慮的企業包裝行為,我認為這只是利於營商的理性投資,並沒有甚麼特別好的意義。有趣的是,竟有基督徒以為企業愈來愈高調講求CSR正是基督信仰在企業世界得到重視的證明,我覺得要在這個專講職場見證的專欄中討論一下。

在我過去為不同大企業建立形象的日子中,有些事情是外人一時之間難以理解的,但細想一下,卻往往發現是「雖然意料之外,卻是情理之中」。曾有一次,有某大煙草公司與我商量,在每年的公關費用中撥出部份,用作教導小孩子不應該吸煙。對於不熟市場心理的人來說,這種行為十分矛盾,而且果教不大,更甚的是,可能會有人甚至因為看到這些「教育資料」,以為煙草公司終於做點好事(因為做總好過唔做),為教育下一代承擔部份責任,是良好企業應做的事,甚至覺得這為其他企業立了個好的CSR榜樣。

實情是,煙草公司這樣做可以一石二鳥,一方面在現有市場中建立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可以繞過廣告的法例限制,在年輕一代的心中靜靜地介紹自己的品牌,到他們長大後,自然會想到成年人「應有的享受和品味」。所謂CSR,其實只是長線的推銷投資而已。

在企業世界中,不少推銷是以行善 / 企業責任之名而做的。常見的例子是石油公司研究環保工程,搏彩公司教育青少年搏彩之害,能源公司鼓勵市民節省能源,快餐公司教人健康飲食….表面矛盾,其實都是精確計算的。它們共通的特點是「慌死冇人知」,甚至以其他公關和廣告手段,告訴大家「我公司很有CSR」。

這使我想從在舊約中,行善的起點是「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而到了新約,耶穌的標準是「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在職場上,真的CSR並不常見。

本文原載於《時代論壇》2011年11月27日,第1265期,並蒙允許轉載於HKPES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