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職場

少數人的福音?

Daniel 是個中學教師,日常工作甚為繁忙,在農曆新年前,他因為忙於工作而忘記依時清繳信用卡的欠款,結果在二月底收到賬單時,發覺自己被發卡公司加收手續費、財務費、過期利息及新簽賬項的附加利息,合共要多付過千元。

他即時致電發卡公司客戶熱線,向對方強調他過去年來均會準時還清卡數,按準則實非VIP(尊貴客戶)莫屬,故要求發卡公司豁免他一切額外的收費,對方核實資料後表示可以。Daniel還強調像他這般的VIP,發卡公司要珍而重之!

數天後,Daniel向一位任職銀行的資深經理談及此事,那知他淡淡然幽了Daniel一默:「VIP?幾難有你份!」

現實是,對發卡公司來說,每月只還 “Min. Pay”(最低還款額)的持卡人才是發卡公司的真正VIP,這跟我們一般人所理解的有頗大出入。今天的信用卡業務,除了是為銷費者提供付款方便(不用他們攜帶大量現金)之外,更是借貸消費的陷阱,令不了解財務成本的人在疏忽防範下,習染了林林總總的消費沉溺,成為複式利率借貸的奴隸。

只要我們計算一下,便會對情況有所了解。近年樓宇按揭年利率約為2-3%,信用卡的欠款年利率則近40%,而信用卡壞賬率則在5%以下,即信用卡貸款的賬面年利潤達35%!按筆者過往處理因病態沉溺行為而陷債的人士,當他們求援時,信用卡貸款已拖拖拉拉了兩、三年,為了應付還款要求,他們往往會編造謊言,纏擾親朋借錢給他作短暫緩解。若以複利每年近40%計,發卡公司不出三年已有本有利。

其實,香港許多的金融零售業務,是只盈不虧的,是怎樣打造出這般業務的呢?不外乎是成本與業務環境的「天造地設」。

利息是資金的成本。在過去數年,港元存款利率下降至零或接近零,普羅大眾於是感到錢存於銀行只會被通漲蠶食,便對任何感覺穩妥,又能提供稍高回報率的金融產品產生好感。金融機構近年的短期壽險儲蓄產品,舉例如三、五、七年供款期,五、八、十年期滿保本加每年分紅(非保證),並強調每年分發的紅利累積利率為年息3%或4%,讓普羅大眾以為所供款項可以賺得年利率3%或4%。但問題是,供款必須到期滿才能保證100%取回,若於到期前提取,則不能取回全部供款。

這類壽險儲蓄產品的預期紅利和累積紅利的利率,真正年回報率由近2%(5年期滿)至約3%(10年期滿)。透過售賣這些壽險儲蓄產品,保險公司就可以「使用」大筆廉宜資金5至10年,讓他們去作其他業務。更奇怪的是,保險公司藉保證接受投保的理由,把死亡賠償利益壓低至已供款額的101%,即若客戶在供了1,000元就離世,賠償金額只為1,010元。對出售這些產品的金融機構而言,再配合前述的信用卡貸款業務,怎能不會只盈不虧呢?

這個「天造地設」的業務環境與社會情況密不可分。香港發展成金融中心已有三十多年,奈何普及的基本金融原理和理財的認知和實踐卻沒有同步成長。

就以很多人已遺忘的立法會2005年的一項討論議題為例。約在特區第一任特首呈辭之前,就有人提出入息稅轉用PAYE(Pay As You Earn),即僱主在每月出糧給僱員時,扣起應納稅款去繳入息稅,僱員就免了每逢交稅時就要為稅款周章。可惜這建議只出現片刻就乏人問津,連報章也不再跟進,只簡單地謂執行有困難,故不再考慮和討論。奇怪的是類似的每月從入息扣除應繳款項的制度,行之有效,此就是強積金是也,當時已執行了五年!

其實每年稅務貸款乃銀行業的一門大生意,更是必盈不虧,也許因此大家不想惹金融業吧。

行文至此,筆者想起馬可福音第五章耶穌在格拉森從一個人身上趕出那群兇猛污鬼的經過。往格拉森航程上,耶穌斥責風和浪,到達後,吩咐污鬼從這人身上出來,並且容許污鬼進入約二千隻豬,結果那些豬跳下山崖投海淹死。這批豬成本不菲,通城和鄉下的人出來聽見、看見和了解所發生的事,就害怕起來,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趕快清理現場,當沒有發生任何事,馬要照樣跑,舞要繼續跳。環顧我們社會的中上層,信耶穌的比例頗高,他們當中不少人出生於五、六、七十年代的香港,受惠於基督宗教的教學,藉教育脫貧而晉身當下的社會領導階層。可是過去近二十年的社會發展,政策的醞釀、討論、制訂、執行和修訂,他們的信仰價值和原則,在工作和生活發揮了多大影響呢?不少香港教會的宣教仍然停留在「信耶穌、上天堂」的層面;但在裝備信徒作為道的載體進入社會,活現福音於工作方面卻一籌莫展,教會在過去二十年來所演繹的福音,是甚麼人的福音呢?

吳澤偉(HKPES董事,從事保險及金融投資業30多年)

 

本文刊載於:HKPES《職報》三.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