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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這孩子將會怎樣?(3)》

兼修生活

伊利莎白的產期到了,生了一個兒子。鄰里親屬聽見主向她大施憐憫,就和她一同歡樂。到了第八日,他們來給孩子行割禮,並要照他父親的名字他撒迦利亞。他母親回應說:「不!要他約翰。」他們對她說:「你親族中沒有名字的。」他們就向他父親打手勢,問他這孩子要甚麼名字。他要了一塊寫字的板,寫上:「他的名字是約翰。」他們就都驚訝。撒迦利亞的口立刻開了,舌頭也鬆了,就開始說話稱頌神。周圍居住的人都懼怕;這一切的事就傳遍了猶太山區。凡聽見的人都把這事放在心裏,他們說:「這個孩子將來會怎麼樣呢?」因為有主的手與他同在。《路一57-66》

上文提到:在施洗約翰出生後第八天,不單那些前來祝賀的親友在問,甚至那些在整個猶太山區居住的人,但凡聽見這消息的,都在心裡問同一個問題:「究竟這孩子將會怎樣?」 路加福音作者接著便加上一個解釋:「因為有主的手與他同在」。

「有主的手與他同在」不單意味著有神的揀選與創造,也有神的設計籃圖與召命,這些都在強調神對人所擁有的主權和旨意,但這並不代表一切已經「整定」,除非人願意配合和回應,否則神藉著天使所宣告的這一切事情,並不會自動地,必然地如期進行和發生(請參考路一13-17)。

要知道神並沒有選擇把我們創造成為被祂程式化了的機械人,祂卻選擇把「自由意志」和「回應能力」(ability to response)作為禮物賞賜給人。所以對於「神的主權」,人是需要運用神所賦予給「人的自由」和「人的責任」(ability to response = responsibility)去作出選擇和回應。

「這個孩子將會怎樣?」一方面要視乎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作為父母將會怎樣回應,另一方面也要視乎施洗約翰本人將會怎樣作出選擇和取向。

當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選擇不用「撒迦利亞」而是用神所命定的名字「約翰」來叫自己孩子,這表示他們都是(雖然出生於祭司家族)願意放下自己及社會對孩子的期望,而是按照著神對「約翰」的召命/設計籃圖,來教養和培育自己的孩子成長(其實這是每對父母的「天職」,是神給每對父母共同擁有的召命),以致讓自己的孩子有一個合適的環境和成長空間去探索和回應神的召命。

原先由於不信而變成啞巴的撒迦利亞,當他在寫字板上寫上「他的名字是約翰」的時候,他竟然能夠恢復說話的能力,不單立刻開聲稱頌神,並且被聖靈充滿地說出有關「約翰」的預言:「孩子啊,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走在主的前面,為他預備道路」(請參考路一67-79)。結果「那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住在曠野,直到他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

在「神的主權」之下,雖然我們都有「人的責任」,不過當履行「人的責任」的時候,我們所依靠的並非「人的能力」而是「神的能力」(請參考路一15, 35, 41, 67所提及聖靈的充滿),而這也是「有主的手與他同在」所要強調的意思。

在準備踏足進入社會工作之前,大部份人都會很想知道:究竟自己的前途將會如何?讓我們認定這前途「有主的手與自己同在」,認定自己都有神的揀選與創造,也有神的設計籃圖與召命,更加有神的能力與自己同在,讓我們靠著神的能力去履行祂對我們的呼召。

 

鍾梓昭
前HKPES資深事工主任